【华邦要闻】苏如春接受新华网专访:建议政府、社会、企业形成良性互动 共同投入扶持养老服务业
发布时间:2016-03-13 17:49:46
华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苏如春在两会上发言
背景:资料显示,目前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突破2亿,占人口总数15%以上,老年人口绝对数和老龄化水平都处于高速增长期,人口老龄化及养老问题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其中,"空巢老人"现象突出,占老年人口比例接近50%,突破1亿人。尤其是农村的空巢留守老人规模庞大,无子女老人和失去独子的老年人开始增多,其中许多人存在孤独、苦闷、抑郁甚至厌世等心理问题。同时,高龄化趋势明显,80岁以上高龄老人以每年100万人的速度递增,而且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继续增加。面对人口老龄化的冲击,面对"未富先老"的考验,如果不能有效应对,就会严重影响未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针对此,新华网近日专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甘肃省工商联副主席、华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苏如春,就如何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健全"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制度和服务体系展开了讨论。
新华网:苏委员您好,感谢您接受新华网专访。您是一家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的老总,全国两会期间何以会想到要扶持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苏如春:好的,新华网的各位网友好。之所以要提扶持养老服务业方面的建议,也是出于这样几点考虑:
第一呢,我国养老事业起步较晚、发展较慢,还未形成政府、企业与社会的良性合作模式,一些地方将养老产业看作是单纯的营利行为,而不认为是一种公益事业,因此本应由地方财政投入的资金被转作其他用途,变相加重了企业负担,两个积极性变成了一个积极性,结果是,政府希望放权,企业或社会又无力承担,养老产业发展举步维艰。可见,只有大力提高政府在养老服务领域的经费投入,才能激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二点觉得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落实障碍重重。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各地政府在土地、税收、排污、水电气暖、有线收视、医疗、通信和培训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但优惠政策要么落实不到位,要么落实周期长。相关部门如果不能实现横向协调,好政策也难以落地生根。
第三点民办养老机构从筹建到运营面临着不少难题,这一点很关键。比如说瓶颈一,准入门槛较高,限制条件多,导致许多企业和社会组织被挡在养老服务产业的门外。瓶颈二,养老机构申办手续繁琐、周期过长,需要经过民政、规划、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层层审批,形成令人望而生畏的"审批长征"。瓶颈三,物业场地难找,尤其是在老龄化程度高的老城区,或是能用于养老用途的物业难寻。瓶颈四,民办养老机构较少享受社会福利性用房用地等优惠政策,使其无法降低运营成本。例如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定"新建小区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由于对此项规定监管不严,导致很多用地(用房)被挪作他用。瓶颈五,融资困难,养老机构投资大、成本高、利润低、周期长,在投资开发过程中通常会面临到银行融资困难的局面,如果单靠自有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企业就会独木难支、步伐缓慢。
新华网:所以您在建议当中也很务实的提到了关于各级政府转变观念、拿出举措,深化简政放权,而且关键是要形成政府、企业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
苏如春:是这样的。我在建议当中首先提到要加大政府经费投入,激发社会投资的活力。政府应当把托老养老事业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中来,比如说,社会福利彩票等公共福利资金在日常运营费用、优秀奖励金等方面加大投入,向托老养老项目做一定的倾斜;鼓励部分符合条件的托老养老机构在政策、制度许可的范围内直接募集资金,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新华网:政府决策和投入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同时是否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介入?
苏如春:对,在提高政策落实力度的基础上,应该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主动性。各政府职能部门需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打破条块分割,打通土地、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之间的阻隔,做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握指成拳、形成合力,促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各项政策有效落地。
新华网:实事上,很多民间力量或者是民营企业也想参与到养老产业中来,您觉得对民营资本而言,需要怎样的支撑?
苏如春:我觉得首先要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养老机构申办手续,提供场地和融资支持。这样说吧,对于托老养老的一些硬性指标,适当降低准入门槛,让更多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入托老养老服务体系中来。
其次,养老机构筹办立项后,由政府协调民政、规划、消防、卫生、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审批手续,设立"一站式"办公条件,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切切实实的便捷服务。
第三,切实落实国务院《规划》的要求, 确实把该系列用地(用房)的物业权移交民政部门或所属街道、社区,由专人负责。在老城区,结合区域内的养老需求,统一资源规划,排查可办养老机构的物业,积极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盘活现有存量,分级管理,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物业供应政策,建立健全养老用途物业楼宇的租金租期综合评估机制,将闲置的政府或事业机关单位物业楼宇优先提供给养老服务企业用于开办养老机构。
第四,政府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融资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给予融资贴息、资金补贴、风险补偿等支持,或者把资产证券化政策放开,以帮助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更快、更好地建设更多床位,服务更多的长者。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
甘肃省工商联副主席、华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苏如春